全球第三大音樂公司華納音樂集團周四表示,視頻游戲廠商制作的音樂視頻游戲應繳納更多的音樂授權(quán)費。如《吉他英雄》(GuitarHero)和《搖滾樂隊》(RockBand)等。
據(jù)國外媒體報道,華納音樂首席執(zhí)行官埃德加·布朗夫曼(EdgarBronfman)比較了25年前推出的MTV、5年前蘋果推出的iPod,以及目前的一些視頻游戲公司如ActivisionBlizzard和維亞康姆旗下的Harmonix。布朗夫曼表示:“與這些產(chǎn)品和企業(yè)相比,即使視頻游戲廠商的游戲完全使用我們授權(quán)的音樂,它們所支付的金額也算太少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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